2010年3月19日,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,王戎、孙海鹰、陈涛三位律师加入我所合伙人。三位新合伙人的加入,将对我所稳定并持续的快速发展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、提供一流的优质法律服务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上一篇:孙海鹰律师为交运集团培训合同法
下一篇:孙海鹰律师签约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
所属类别: 正大动态